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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认证联络员的认证领域确认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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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

    CQC已开始实施新的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满足新的管理要求,检测机构需要确认已聘用的认证联络员的认证领域。

    1. 确认已聘认证联络员的认证领域,见表1
    新的程序文件要求认证联络员的认证领域划分为:CCC、标志、标志(环保)、标志(节能节水)、CB、CE、RoHs、有机、饲料、GAP、PSE共十一项。请各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工作的需要对已聘用的认证联络员的认证领域按表1内容确认。确认后的认证联络员的认证领域应覆盖本检测机构参与CQC认证的业务范围。

    2. 认证联络员的信息变更
    已聘用认证联络员中如果工作有变动,如调动、退休、离职等,不再担任认证联络员或不再担任某认证领域的工作时,请填写《认证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CQC/10管理01.05,确认盖章,报到CQC培训中心,以取消其认证联络员的资格或相关认证领域的资格。

    3.认证联络员的申报
    如果需要申报新的认证联络员,或扩宽认证领域时请按如下要求办理。
    认证联络员的申报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入门培训。
    有关认证联络员具体要求,工作职责、聘用名单、申报用材料及相关表格可登陆CQC电子文档查阅。

    注:通知全文及如干附件已于2009年2月发送到检测机构人员管理联系人的邮箱,并要求于2009年3月2日前返回, 现仍有检测机构没有回复办理, 特在此重申。希望尽快办理。如有问题尽早联系。
 
 
    联系人:黎瑗
    电话:010-83886266
    传真:010-83886288
    邮箱:liyuan@cqc.com.cn
    地 址: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9号楼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培训中心
    邮 编:100070

    附件:认证联络员认证领域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