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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CQC33-464141-2013《独立光伏系统性能产品认证规则》及其配套文件进行了修订,涉及产品类别:024003。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认证名称修改为:独立光伏系统性能产品认证规则;
2、独立光伏系统中光伏组件符合标准替换为IEC 61215-1:2021、IEC 61215-1-1:2021、 IEC 61215-1-2:2021、 IEC 61215-1-3:2021、 IEC 61215-1-4:2021、IEC 61215-2:2021、IEC 61730-1:2023、IEC 61730-2:2023;删除旧版/废止认证标准 GB/T 18911-2002、IEC 61646:2008、IEC 61730-2:2004;
3、第一章增加认证依据标准;第四章4.2.1新增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判定要求;
4、第8.1.1条 认证证书有效期由“长期有效”改为“4年”。
二、执行修订后规则要求
1、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应按照新版标准申请认证。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相关标准认证证书。对于已获证的产品,旧版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认证证书申请;
2、所有旧版认证证书的转换,最迟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相关认证证书;2027年1月31日仍未完成变更的相关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3、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变更申请,具体事宜请与CQC认证工程师联系。
电话:李清青 010-83880219
邮箱:liqingqing@cqc.com.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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