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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玩具和童车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国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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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玩具、童车类产品CCC认证依据的国家标准GB6675.1-2025、GB6675.2-2025、GB6675.3-2025、GB6675.4-2025、GB/T 14746-2025、GB/T 14747-2025、GB/T 14748-2025、GB/T 14749-2025(以下简称新版标准),玩具、童车类产品CCC认证依据的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童车类产品(试行)》(CNCA-C22-01:202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玩具(试行)》(CNCA-C22-02:2026)(以下简称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均已发布,并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同步实施。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依据国家认监委TC21技术专家组《关于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及认证实施的技术决议》(TC21-2026-02),将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新版认证实施规则,或旧版标准/旧版认证实施规则及细则实施认证。新版标准实施之前,获证后监督依照证书中所列标准进行。2026年11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下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7年11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8年2月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标准修订的情况,如果无新增试验项目,已获证产品无需再进行试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如果有新增试验项目,需进行补差试验,通过试验后换发新版认证证书。新旧标准主要差异和补充试验要求参照《关于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及认证实施的技术决议》(TC21-2026-02)(见附件)。

四、对于2026年1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五、本通知中对玩具和童车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六、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张海涛  电话:010-83886046

冯卫宾  电话:010-83886869

叶    威  电话:010-83886310

附件:关于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及认证实施的技术决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