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增加移动电源等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并发布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2026年第7号),国家认监委新增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372—2026《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作为移动电源、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CCC认证依据标准,并修订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CNCA-C09-02:2026,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现就相关产品CCC认证依据标准调整及实施规则换版事宜通知如下:
一、CCC认证依据标准调整
移动电源(0914)、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6)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新增 GB 47372-2026《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
调整后CCC认证依据标准见下表:
序号 | 产品种类(产品小类号) | 认证依据标准 |
1 | 移动电源(0914) | GB 4943.1 GB 31241 GB 47372(新增) |
2 |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5) | GB 31241 |
3 | 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6) | GB 31241 GB 47372(新增) |
二、认证实施规则换版
即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我中心可根据认证委托人意愿,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CNCA-C09-02:2025,以下简称旧版实施规则)或新版实施规则开展CCC认证活动;2027年4月1日起,我中心将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开展CCC认证活动。
三、相关产品证书转换要求
1. 移动电源(0914)
2027年4月1日前,移动电源(0914)生产企业可自愿选择满足新版实施规则或旧版实施规则要求。已按旧版实施规则/标准获证的移动电源产品,企业可自愿申请按新版实施规则补充相应的检测、检查项目,获取新版实施规则/标准证书。
所有旧版实施规则/标准的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7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实施规则/标准认证证书;2027年6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我中心将撤销旧版实施规则/标准认证证书。
2027年4月1日起,移动电源(0914)须取得新版实施规则/标准CCC证书并加施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0915)
2027年4月1日前,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5)生产企业可自愿选择满足新版实施规则或旧版实施规则要求。2027年4月1日起,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5)生产企业应满足新版实施规则所有相关要求。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5)的证书转换工作采取产品变更、到期换证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3. 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6)
已经按旧版实施规则/标准获证的锂离子电池(0915)可申请补充相应的检测、检查项目,获取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6)认证证书。但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0915)”与“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0916)”应当使用不同产品型号进行区分。
2027年4月1日起,移动电源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须取得新版实施规则/标准CCC证书并加施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四、其他说明
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2.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认监委办理新增标准的备案手续,经认监委批准备案的实验室,方可承担新增标准的检测工作。
3.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业务一部
吴天骅 010-83885498
张 枫 010-83886577
业务二部
潘 阳 010-83886485
封 谦 010-83886303
质量发展部
徐子超 010-83886272
韩宝媛 010-8388628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