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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修订版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 2006-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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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对认证工作的新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守则》进行了修订,并于9月19日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守则》(2006年修订版)印送各省(区、直辖市)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便有效规范行业行为,不断提升CQC专业素质和整体形象。

        2003年5月28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实施了工作人员自律性规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简称“六要十不准”),公开印送各地质检机构,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原“六要十不准”实施三年来,在加强自律、规范工作、净化队伍、树立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守则》(2006年修订版)是在原版本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工作重点和行业发展需要修订而成,内容包括“六要”(要爱党爱国爱人民、要遵纪守法讲诚信、要勤奋工作勇创新、要严把质量铸品牌、要团结互助促和谐、要文明节约树新风)和“十不准”(不准危害客户权益、不准损毁机构形象、不准影响认证公正、不准伪造认证文件、不准泄漏商业秘密、不准违背行业规定、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不准兼职同业机构、不准谋取不当利益、不准背离社会公德)。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修订版的发布,是CQC在新形势下,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考虑、积极应对行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方法。它的发布必将对建立和健全行业规范、塑造CQC全新形象以及加强CQC竞争力和创新力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