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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量监督员机制 完善内部质监体系

发布时间 2005-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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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林主任和车有高副主任为质量监督员颁发聘书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证工作有效性,把好质量关,完善内部质量监督体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在分中心建立了质量监督员工作制度,并为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此次聘用的质量监督员均由分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兼任,由CQC总部垂直管理,代表总部监督处在各分中心完成对产品认证公正性和有效性的监督工作,并针对各分中心的薄弱环节加强重点监督。

      在近日召开的质量监督员工作会议上,李怀林主任强调,质量工作不容忽视,CQC质量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将促使内部质量监督工作日趋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应将主动与被动相结合,例行监督、重点监督与特别监督相结合,以影响认证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申诉、投诉和举报的受理与调查为监督工作重点,结合各分中心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逐步开展。

      车有高副主任指出,质量监督员必须定位准确,认真学习有关程序及文件,正确认识监督员岗位与行政岗位的区别,正确认识监督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的区别,正确认识监督工作的内部执法工作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