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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获得首批低碳产品认证业务资质

发布时间 2014-06-0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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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正式发布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四类产品的低碳认证实施规则。这标志着中心可按照低碳产品认证有关规定在国内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工作,我国的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中心在2014年4月1日,获国家认监委批准成为首批可在国内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业务的认证机构。同时,由中心牵头制定的上述四类产品的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通过备案审查,备案号分别为:通用硅酸盐水泥CNCA/CTS 0017-2014 、平板玻璃CNCA/CTS 0018-2014、铝合金建筑型材CNCA/CTS 0015-2014、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CNCA/CTS 0016-2014,备案有效期为三年。 (产品认证六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