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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成立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05-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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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中国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妇女工作,维护妇女权益,经研究决定,设立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加强中心内外女性之间的联谊和沟通,团结中心广大妇女,群策群力,求实奋进,为开创中心妇女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学术研讨、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创造广阔的交流空间,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修养,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三、高度关注青年女职工的成长,通过讲座、咨询等方式,多渠道沟通,因势利导,在更高层次上鼓励和促进女性成才。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女职工的合理要求,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各处室、分中心:

      根据《关于成立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中认工[2005]3号),经研究决定,妇女工作委员会设委员7人。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陈之莹

      副主任:刘平

      委 员:束海燕 麦慧群、赵翔、刘一军、潘英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三日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