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检测技术分委员会(SC2)活动规则

发布时间:2010-01-07 14:34来源:访问次数:203

一、总则

    检测技术分委员会是技术委员会的下属组织,按照技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活动规则。

 

二、组织结构

 

1 结构图

 

 

 

 

 

 

 

 

 

 

 

 

 

2 为了与IECEE-CTL接口, 检测技术委员会按照CTL/ETF的建制建立8个专家工作组(ETF),外加汽车、摩托车产品组和EMC组。当其它组讨论有关EMC的问题时,可特邀EMC组专家出席。

3专家分组时以其所从事的产品类别为依据,CB体系覆盖的产品类别可以直接分入相应的专家工作组;不在CB体系内的产品类别按相关程度进入最相近的工作组;新产品类别出现一定时间,并累计有一些专家之后,经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增设专家工作组。

 

三、人员组成

1检测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副主任委员两名,秘书长一名。

2 检测技术委员会各ETF组设召集人一名,各专业设分组组长一名。召集人及分组组长由主任委员提名,CQC主任聘任;

3 检测技术委员会委员由来自认证中心、检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所以及其他与认证有关的机构的专家组成;

4 委员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或相当技术职称;从事相关检测工作五年以上;熟悉CQC的业务工作;有相当的英文基础。

对于从事检测工作多年,业务水平得到业内公认的专家,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限制。

 

四、任务及职责

1 处理认证过程中检测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

2 参与机构相关认证技术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3参加IECEE-CTL/ETF的活动,作为参加国际组织活动的技术储备及支持;

4对国内外标准化组织、认证组织、认证机构的技术动态进行跟踪研究;

5组织开展认证技术、检测新技术的研究、交流工作;

6必要时为解决争议、投诉、申诉提供技术支持;

7 各会员单位之间合作项目的开发;

8开展相关领域学术课题研究和技术成果的评定、公布、推广、实施和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

 

五、 工作程序

1 各专业组根据业务需要和技术委员会的决定,按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各专业组根据需要,经主任委员批准后可召开专业会、研究会,以及有关的专业技术交流活动,并提交活动报告。

2 检测技术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有关会议的,应书面请假,不得委派他人代为参加会议,但可就会议讨论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经主任委员提议,CQC主任批准,取消委员资格。

3 根据需要,专业组可以采取通讯讨论、网上论坛等形式开展工作。

4技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出版学术论文集(检测技术分册),用以总结交流学术成果。

5检测技术委员会汇集各方专家,是一个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CQC也将为委员提供各类信息。对于信息共享服务,按会员制形式活动。

 

六、 会员制

       对于信息共享服务,检测技术委员会将以会员制的形式运作。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正式接受专家工作组的委员之后,委员所在单位自动成为会员单位。

    会员有义务按照检测技术委员会的规定按期缴纳会费,作为信息收集及交流活动的部分经费。

 

1 会员所享受的服务

1.1获得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的平台。除定期、不定期的技术交流会外,检测技术委员会还将提供专家在线系统,包括论坛区、公告区等,会员单位可利用此平台进行在线交流,获取信息;

1.2 优先获得参加CTL/ETF,以及其它的国际交流/培训/考察的机会;

1.3 CB实验室免费获得CMC/CTL的有关文件;

1.4 优先获得认证、检测方面的新信息、新动向;

1.5 参加CQC主办的认证/检测的会议/培训时,获得费用上的优惠和其它便利;

1.6 CQC在课题立项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会员单位;

1.7 检测技术委员优先在每年出版的认证技术委员会论文集上发表文章。认证技术论文集除在技委会外,还会发行到相关政府部门、认证机构,以及在国际交流时作为与国际认证界交流的材料。

 

2 收费办法

2.1 每个会员单位加入第一个ETF时,收取年会费3000元;

2.2 会员单位另外每多参加一个ETF,增加收取年会费2000元;

2.3 每个会员单位参加每个产品类别(如HOUS, OFF等)的委员多于2人时(最多不能超过3人),增加收取年费1000元;

2.4 以上收费标准仅针对第一批加入的会员单位,对后续加入者将适当提高标准;

2.5 此会费标准的有效期为一年,届时可能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3 各会员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检测技术分委员会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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