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有关国家标准已发布。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2025 年第44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产品六部已完成CQC21-NV330-2019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涉及业务类别号:330101、330102、330103、330104、330105、330106、330107、330108、330109、330110、330111、330112。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将认证依据标准调整为:GB/T 26572-2011(含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
2、检测方法标准增加:GB/T 39560.302、GB/T 39560.303、GB/T 39560.8、GB/T 39560.12。
3、调整了获证后监督的内容。
4、删除附录2,调整了附录3(现附录2)证后监督抽样数量表。
二、 实施要求
1、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应依据GB/T 26572-2011或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应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7年8月1日起,应依据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
2、2026年1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在2027年1月1日前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2027年8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可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依据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
3、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的检测方法按照GB/T 39560系列标准中相应部分执行。
三、 联系方式
企业可通过CQC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六部工程师联系。
刘 开 010-83886566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