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第27号公告《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GB/T 8059-2016)中定义的,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家用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含出口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不含车载冰箱。)
为落实该公告要求,请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认证证书持有人,及时向我机构提交变更申请,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
以上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对相关认证证书予以注销。
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业务一部 联系人:李继超 联系电话:010-83886387
业务二部 联系人:郎延松 联系电话:010-83886294
生态环境部2025年第27号公告《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