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11:25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3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府采购政策的引领作用,鼓励带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实现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节能、节水、环保、循环、降碳、再生、有机等绿色目标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丰富和提升政府采购政策工具,支持支撑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政府采购政策工具不断丰富、实施领域不断拓展,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宜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初步建立,节能产品、节水产品和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政府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比例显著提高,积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到2025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更加科学、更加广泛、更加有力,与发展改革、商务、住建、科技、卫生健康、国资等部门协作密切,以政府采购为主导、各行业共同参与的公共领域绿色低碳采购机制基本形成,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

二、加快健全政府采购绿色低碳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建立绿色低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机制,加快完善建筑和建材、数据中心、包装等政府采购绿色低碳需求标准,研究制定相对成熟、应用广泛的采购品目的绿色低碳采购需求标准,发挥采购需求的统领作用。

(二)严格执行强制采购政策。对纳入强制采购绿色低碳范围

内的产品和服务,完全、准确、全面地落实强制采购政策,做到应采尽采,严禁违规采购。

(三)积极运用优先采购政策。按照“能采尽采”原则,对能够满足实质性条件或者关键性要求的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先行采购。结合产业发展状况、绿色技术水平和采购需求等情况,创新优先采购方式,拓展优先采购范围,充分发挥优先采购的示范效应。

(四)叠加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由小微企业生产的绿色低碳产品或胳者提供的绿色低碳服务,尽量按照规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快拓展政府采购绿色低碳政策实施体系

(一)加大节能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对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在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中进行明确标识,强制或者优先进行采购。对节能、环保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可以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绿色产品给予优先待遇,提高品目清单内产品绿色低碳采购应用力度。

(二)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和用船采购。将新能源、清洁能源乘用车纳入全省框架协议采购范围,新一期新能源、清洁能源入围车辆占所有入围车辆比例达到50%并逐步大幅度提高,支持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首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乘用车。除此之外的车辆和用船采购中,在满足采购基本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当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和用船;对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单次或者批量采购2台及以上的,可按照一定比例混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车辆,混合比例一般不低于50%,加大对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和用船的采购力度。

(三)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应用。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机制,细化完善绿色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提高绿色建材需求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积极采购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公共采购领域先行应用绿色建材,其中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结构类型优先采用钢结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保障性住房等优先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者钢结构。政府采购建筑采用装配式、智能化等精益施工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造方式的装配率要达到50%并合理提高。

(四)政府优先采购绿色低碳印刷服务。2022年起,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区域联动采购实行绿色印刷,对获得环境认证标识的入围供应商加挂标识,鼓励和引导采购人优先选择加挂标识的供应商提供印刷服务。采用除框架协议采购外的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载明对印刷服务的节能、环保的具体要求,落实落细绿色低碳印刷服务。

(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绿色包装标准。坚持适度、绿色的包装采购原则,加强包装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细化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绿色包装的具体要求验收标准,推广绿色包装、遏制过度包装。

四、加快优化政府采购绿色低碳政策支撑体系

(一)制定修订政府采购文本(范本)。把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等政策功能作为政府采购各类文本(范本)的必要要素和规范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文本,制定货物类和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方案文本,修订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文件范本和货物类询价采购方式的文件范本,增强政府采购绿色低碳政策的执行力。

(二)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绿色低碳特色馆。升级山西省政府采购绿色低碳馆,集中展示政府采购各类品目的绿色低碳产品、服务。丰富绿色低碳展示方式,结合不同领域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特点,以“加挂标识”“专区展列”等种形式,增加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展示数量。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支持,通过“智慧推荐“在线直购”等多方式,加强供需间的直接对接、精准响应,引导采购人积极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

(三)加快提升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不断提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化一张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深度融合、事前提示、实时跟踪、及时预警”的管理方式,发挥“政策+标准+技术”的融合优势,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要求政策工具、支持幅度和操作文本等深度嵌入信息化系统,发挥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见效中支撑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落实责任。树立“政府采购率先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采购人要在预算编制、需求拟定、评审过程、合同签订及履行和绩效评价等政府采购全过程和关键环节落实落细绿色低碳采购政策的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机制,完善落实举措,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实效性。采购代理机构明晰执行责任,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专业作用。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要将其作为内控制度健全、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增强绿色低碳政策运用的本领。积极利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以采降碳、以采增绿”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评价考核。加强对政府采购绿色低碳政策全过程评价和考核管理,重点对重要政策事前评估和重大采购项目需求监督,畅通实效考核结果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绿色低碳政策落实的同步协同,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政策对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引领作用。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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