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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等相关产品实施规则 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15:10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0

各相关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近期对CQC14-464232-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认证规则》、CQC14-464233-2022 《电动汽车用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认证规则》和CQC14-464234-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实施规则修订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规则主要变化

认证类别号

产品名称

认证规则

主要变化内容

127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CQC14-464232-2022

1、 删除模式2、模式3,仅保留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2、 认证依据标准GB/T 18487.1-2023和GB/T 18487.2-2017为必做标准;

3、 认证依据标准删除GB/T 39752-2021;

4、 修订5.3检查结论,由工厂60天内完成整改修改为40天内。

127002

电动汽车用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

CQC14-464233-2022

1、 删除模式2、模式3,仅保留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2、 认证依据标准GB/T 18487.1-2023和GB/T 18487.2-2017为必做标准;

3、 认证依据标准删除GB/T 39752-2021;

4、 修订5.3检查结论,由工厂60天内完成整改修改为40天内。

127003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CQC14-464234-2022

1、 删除模式2、模式3,仅保留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2、 认证依据标准GB/T 18487.1-2023和GB/T 18487.2-2017为必做标准;

3、 认证依据标准删除GB/T 39752-2021;

4、 修订5.3检查结论,由工厂60天内完成整改修改为40天内。

二、 实施要求

1、 自2025年9月12日起,认证机构将按照修订后的认证规则,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未按照GB/T 18487.1-2023和GB/T 18487.2-2017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6年4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025年9月12日起,我中心新能源产品认证部开始受理新版规则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新能源产品认证部工程师联络。

联系方式:

石磊: 座机:010-83886579;邮箱:shilei@cqc.com.cn

吴寒月:座机:010-83886989;邮箱:wuhanyue@cqc.com.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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