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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端荧光灯安全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2 16:02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28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业务调整,我中心对CQC11-465001-2016《电光源安全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为CQC11-465001-2016《双端荧光灯安全认证规则》,涉及申请类别:010021。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修改规则名称,由《电光源安全认证规则》修改为《双端荧光灯安全认证规则》;

2、 缩小规则的适用范围,删除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依据标准:GB 16844-2008、GB/T 17743-2021、GB 17625.1-2022)、单端荧光灯(依据标准:GB 16843-2008)、普通照明灯泡(依据标准:GB 14196.1-2008)、普通照明卤钨灯(依据标准:GB 14196.2-2008)、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依据标准:GB 14196.3-2008)相关技术要求,涉及4.1认证单元划分、5.2试验要求、附件1;

3、 按照中心认证规则最新编制要求,增加4.4受理评审、4.5制定认证计划、7.复核与认证决定、9.1认证证书覆盖的内容、9.5认证要求更改、13.认证责任、14.技术争议与申诉;

4、 按照中心认证规则最新编制要求,修订4.3申请认证提交资料、5.1.1送样原则、8.1.3监督检查的内容、8.3监督抽样、9.4认证证书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10.复审、11.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12.收费;

5、 其他编辑性文字修改。

二、 修订后规则实施方案

1、 本次修订不涉及既有证书的处理。

2、 即日起,我中心开始使用修订后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

3、 联系方式:产品认证一部 照明电器部 010-8388653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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