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安全认证实施情况,我中心对CQC11-465139-2011《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安全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产品认证类别:010026,现将执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安全认证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增加3.3申请评审,修订6.复核与认证决定;
2、 证书有效期由4年修改为5年;
3、 修改复审要求;
4、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二、 执行修订后规则的要求
1、 即日起,我中心开始按照修订后规则实施认证。
2、 本次修订不涉及既有证书的处理。
3、 联系方式:新能源产品认证部 照明电器部 010-8388653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