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机动车辆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4年第28号,我中心制订了CQC-C120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轮胎》,于2025年1月1日实施,代替CQC-C1201-201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轮胎》。
现将机动车辆轮胎CCC认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自2025年1月17日起,认证委托人应依据新版CCC认证实施规则、细则提出CCC认证委托,我中心将按照新版规则出具认证证书。
二、 依据旧版实施规则CNCA-C12-01: 201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轮胎》 颁发的机动车辆轮胎CCC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实施规则换版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我中心开始受理新版实施规则、细则的认证委托,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办理。如有疑问,可联系认证工程师,电话:010-83886424、010-8388642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