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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0:56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180

各相关单位: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节能认证依据标准GB 17896-2022、GB/T15144-2020(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实施,替代GB 17896-2012、GB/T15144-2009(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此,我中心对CQC31-461225-201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节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产品认证类别:701406。现将实施规则执行新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删除了4.11条款对应的安全标准,修改为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获得CCC或者CQC安全认证证书。

2.4.1.2条款中适用的节能和性能标准,GB 17896-2012换版为GB 17896-2022,GB/T15144-2009换版为GB/T15144-2020。

3.依据标准GB 17896-2022,删除了4.3.2.2 条款中对节能评价值的检验项目及要求。

4.依据标准GB/T15144-2020,修改了4.3.2.5条款中耐久性试验样品的数量,由3只样品增加到5只样品。

5.修改了5.4条款(监督抽样)的监督检验抽样数量,由原来的6只样品改为抽取11只样品。

6. 增加第10章和第11章内容。

二、 执行新标准及规则的要求

1.自2024年4月10日起,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节能认证按照新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认证证书的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完成新版标准的换版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5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的,将予以撤销。

3.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4.我中心开始受理新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

三、 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新能源产品认证部 照明电器部

李维泉 010-83886507

王宏洁 010-83886383

附件: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在以下GB 17896-2012与GB 17896-2022,GBT15144-2009与GBT15144-2020标准中的主要差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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