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GB 15084-2022《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替代GB 15084-2013《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CNCA-C11-02:2021)的有效实施,按照《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TC12技术专家组形成的技术决议(见附件),我中心修订了CQC-C1102-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修订内容如下:
1)附件1 增加GB 15084-2022的要求,删除了GB/T 20076-2006,修改了备注4的要求;
2)删除了附件4第3.6条及附录;
3)附件5增加了GB 15084-2022型式试验项目,删除了GB/T 20076-2006型式试验项目;
4)修改了附件6的内容;
5)其他编辑性修改。
实施细则修订发布后,按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受理新的认证申请(1102摩托车),认证委托人可以通过我中心网站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提交申请。
执行新版标准(GB 15084-2022)的通知如下:
1) 新申请
自2023年7月1日起,新申请(1102摩托车)认证车型应符合GB 15084-2022要求。新申请认证车型应按照GB 15084-2022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标准实施之日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GB 15084-2013或GB 15084-2022标准执行。
2) 已获证的车型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发证的车型,2024年7月1日起应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发证的车型,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标准换版,未完成的证书将被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的,证书将被撤销。
对在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车型,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3) 各摩托车相关签约实验室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
联系电话:010-83886418
附件 关于GB 15084-2022标准(摩托车部分)实施的技术决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