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产品认证签约实验室开展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11:07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1755

各产品认证签约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认证机构认证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18号)文件要求,执行中心《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认证机构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认技〔2019〕X号)的工作部署,深入排查认证质量风险,做好检测工作质量风险防控,提高产品认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中心决定对产品认证签约实验室的合规性、业务资质符合性与适宜性和质量绩效进行全面自查。

一、 自查范围

产品认证签约实验室

二、 自查方案

1、 合规性

对强制认证领域和自愿认证领域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核查各签约实验室的业务范围和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防范超范围从事认证活动。

2、 业务资质符合性与适宜性

根据2018年各签约实验室履行分包方义务情况和中心产品认证业务调整情况,评估签约实验室资质能力和业务能力是否充足。

3、 质量绩效

根据2018年各签约实验室的质量信息,评价实验室从事认证分包活动的质量绩效。

三、 自查结果的处置

中心根据质量自查情况,综合评估质量风险,以结果为导向,对相应签约实验室采取调整业务授权范围、终止合作关系等措施。

四、 对签约实验室的自查要求

1、 各签约实验室

对合作认证项目的认证规则、依据标准的符合性和适宜性进行全面自查,对于业务资质变更的,及时、主动向质量技术部办理标准换版,逾期按照业务资质不符合或不适宜,调整业务授权范围或终止合作关系。

2、 部分签约实验室

根据2018年履行分包方义务情况,抽取40%签约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名录见附件1),就实验室质量运行、与CQC合

作项目资质符合性、认证检测业务执行情况、外部质量评审结果、外部投诉、认证检测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等方面报送质量信息。

报送质量信息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2)与CQC合作项目资质符合性:对各授权产品小类认证规则及标准进行符合性说明,并提供CNAS和CMA有效证明文件。

3)认证检测业务执行情况:对各授权产品小类认证检测业务2018年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说明。2019年获得授权的认证项目单独说明。

4)外部质量评审结果: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及专项核查的问题、处罚及整改情况、CQC组织的评审及整改情况。

5)外部投诉:行业主管部门及实验室正式立案的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质量信息。

6)认证检测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对所承担的产品认证检测的全流程,从样品接收至检测报告交付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措施。主要关注检测数据、记录、报告的真实有效性、可追溯性,认证检测任务执行的规

范性。

7)其他:2018年业务资质暂停、撤销、注销及恢复涉及的产品类别或标准,如CMA、CNAS、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范围。

本次报送的质量信息是中心对签约实验室工作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请相关签约实验室予以重视,认真识别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合法合规从事认证活动。

五、 时间要求

标准换版: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

质量信息上报:2019年5月15日前报送。

六、 材料要求

标准换版:按照中心标准换版工作要求,提交《检测能力确认声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指定邮箱,请勿寄送纸版资料。

质量信息上报:将PDF格式盖章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称统一为“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的质量信息”,请勿寄送纸版资料。

七、 联系人及指定邮箱

联系人:孟  凡  010-83886911

柴洪勇 010-83886603

指定邮箱:jczlglb@cqc.com.cn(全部为小写字母)

                             

附件: 报送质量信息的实验室名录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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