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税审核

发布时间:2019-03-27 16:04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1079

业务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77号)。公告指出: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凡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本公告有关规定的,该项目可享受财税[2010]110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税审核是由第三方审核机构独立开展的,对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的核查活动和过程。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

作用和采信

l 节能服务企业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相关税费减免的依据。

审核依据  

    ——GB/T 24915《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3]77号)及相关要求。

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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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兴波

电 话:+86 10 83886252

邮 箱:moxingbo@cq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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