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标准与认证技术分委员会(SC1)活动规则

发布时间:2010-01-07 14:30来源:访问次数:357

一、总则

1.1标准与认证技术分委员会(简称:SC1分委会)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简称:技委会)的下属组织,按照技委员会的章程制定本活动规则。

1.2分委员会遵守技委员会章程,本规则各条款是对技委会章程的细化和补充。

1.3分委会依靠全国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的技术优势,建立认证工作与标准之间在应用层面上的互动平台,推动认证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结构

2.1便于认证工作与全国标准技术委员会工作接口,分委会按不同专业下设12个专家工作组,各组设组长一名。分组如下:

G1 电子、通讯、音视频 (TC242,TC147,电子安标委,通讯)           

G2 家用电器(TC46)

G3 汽车、摩托车、轮胎、玻璃、零配件(TC114,TC19)

G4 电机、电动工具、电焊机(TC26,TC68,TC70)

G5 医疗(TC10,TC158)

G6  附件、控制器、电线电缆(TC67,TC212,TC213)

G7  照明(TC224)

G8  低压及成套(TC189,成套)

G9  高压、变压器、互感器、继电器(TC65,TC44,TC222,TC154,)

G10 电测兼容(TC79,TC246)

G11 材料(TC51,TC228)

G12 安防(TC100) 

                 

标准与认证技术分委会组织结构图


2.2目前,涉及认证用标准的全国和部级标准技术委员会有27个,随着认证的发展,涉及的标准技术委员会将会增加,分组也会适当调整。

三、人员组成

3.1分委会委员和工作组成员由来自全国各标准技术委员会、认证机构、标准化管理机构、企业等与有关的各方面提名的专家组成。

3.2分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各组组长由分委会主任提名,CQC主任批准后聘任。

3.3工作组成员由各标准化委员会提名,分委会主任确认,CQC主任批准后聘任。

3.4 分委会委员及工作组成员大部分是单位委员,少部分是专家委员。

四、任务及职责

4.1对认证中遇到的标准与认证方面的疑难问题提出建议;

4.2参与确定认证用标准的适用性和适宜性工作;

4.3参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技术文件的审定工作;

4.4及时跟踪认证用标准的发展和变化;

4.5组织开展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异对产品认证之影响的研究;

4.6开展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与认证的关系及发展趋势研究。收集、汇总认证中出现的与标准有关的问题,向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4.7必要时为解决争议、投诉、申诉提供技术支持。

五、工作程序

5.1专业组根据分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专业组根据需要,经分委会主任批准可召开专业会、研究会,以及开展有关专业技术交流活动,并提交活动报告。

5.2分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一般安排在技委员会年会前一个月。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对分委会的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审议拟提交技委会的工作报告。开会日期及相关文件原则上提前二周通知各委员。

5.3分委员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为CQC拨款及国家下达的课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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