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09-11-03 00:00来源:访问次数:1012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情况介绍

     2005年7月20日,标委办高新[2005]87号文件关于批准成立“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等三个工作组的通知,国家标委同意成立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及其下设的环境设计工作组和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分别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111及下设的WG2(环境设计工作组)和WG3(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2006年4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函批准成立“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回收利用特别工作组”。
      2007年12月29日,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国标委综合[2007]113号),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及下设的材料声明、环境设计、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回收利用四个分工作组正式转化为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应的四个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SAC/TC297,主要任务是开展对口IEC/TC111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领域标准化工作,并开展有关针对欧盟废旧电器指令和电器中限制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标准研究及制定等有关标准化工作。
      TC297技术委员会牵头单位和秘书处单位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成员单位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深圳市计量检测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海尔集团技术中心等数十家单位组成。
 
 
材料声明分技术委员会 (SC1)
 
      材料声明分技术委员会牵头单位单位和秘书处单位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作为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下设的分技术委员会,SC1主要负责开展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领域“材料声明”方面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并负责开展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IEC/TC111标准中有关“材料声明”和“环境信息”内容的标准化工作。
      技委会吸收了国内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检测机构、企业等有关单位的40多名资深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共同完成工作组相关工作。


环境设计分技术委员会 (SC2) 

      环境设计工作组牵头单位和秘书处单位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主要参加单位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州电器科学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24家单位。负责对口IEC/TC111WG2,参与IEC 62430的制定,代表我国的利益发表意见并且投票。同时还负责我国电工电器产品的有关环境设计标准的制定。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C3):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牵头单位为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秘书处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该工作组主要对口IEC/TC111 WG3(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及开展我国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跟踪并参与IEC有害物质检测、拆分方法等标准的研究和制订。
 
 
回收利用分技术委员会(SC4
 
      回收利用分技术委员会牵头单位是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秘书长单位设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委员分别来自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等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海尔集团、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等废旧电器处理企业以及海信集团、中兴通讯等相关企业。
      回收利用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应对欧盟WEEE指令;开展对口IEC/TC111电工电子产品系统的环境领域标准化工作,利用IEC/TC111的归口,建立信息跟踪渠道,及时收集、整理和通报国内外废弃电工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信息;同时负责开展有关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领域回收利用方面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环境评价分技术委员会(SC5)
      环境评价分技术委员会牵头单位是环保总局评估中心,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委员们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院、深圳计量质量测试研究院等科研单位,TCL、美的、海尔等相关企业。
      环境评价分技术委员会负责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评价领域标准化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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