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5月24日官方公报,发布欧盟委员会决议2008/385/EC,更新了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新增3项豁免条款。调整后的清单批准以下三大类材料和零部件可获得豁免:一是用于音压级(SPL)大于或等于100分贝的大功率扩音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的电气或机械焊点的镉合金;二是用于无汞平面荧光灯(例如:用于液晶显示器、设计或工业照明)的焊料中的铅;三是用于氩和氪激光管防护窗组合件的封装玻璃料里的铅的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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