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粤市监认监〔2025〕2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充电器产品输入电流测试”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为确保本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及参数
样品名称:充电器
检测项目:充电器产品输入电流测试
检测参数:输入电流
二、 检验方法和主要设备
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以下检验方法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须采用获得资质的方法检测;自愿或受邀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实验室可采用满足要求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实验室方法。
资质认定检验方法:
1、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 GB 4706.1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主要设备:充电器输入检测装置。
三、 参加机构
按《通知》规定,截至2025年5月30日,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其他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能力的港澳机构和企业实验室受邀参加。
四、 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5年7月20日前,按照要求填写《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关标准能力附表的扫描件(仅必须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发送至libaiyi@cqclab.com.cn进行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作不参加。
五、 能力验证费用
截至2025年5月30日,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能力验证费用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六、 能力验证结果处理
对于省内参加者:
1、 省局将汇总并公布本次能力验证结果。
2、 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机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2年内可简化其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
3、 能力验证初测结果可疑、不满意的机构,应进行整改并向相应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补测,整改结果和补测结果由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省局。补测结果仍不满意被判为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暂停出具不合格项目加盖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实施整改,直至其向省局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经确认通过后方可恢复相关检验检测活动。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等规定,撤销相应项目的资质认定;对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项目,擅自向社会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收集:李柏毅/王刘洋
电话:15626446045/16620923390
邮箱:libaiyi@cqclab.com.cn
能力验证技术专家:胡绪虎/陈鹏
电话:13824757471/18010096270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路11号
邮编:52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