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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0:29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访问次数:986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获证客户:

 为了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制度,适应国际互认的需要,国家认监委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了关于更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的公告,即日起实施。新版认证依据增加《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其中包含了致敏源管理和食品欺诈预防的内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拟从即日起对HACCP认证实施换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版HACCP认证依据

 (一)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包括:

  1.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2.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

 (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的内容为:

  1.致敏物质的管理

  1.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针对所有食品加工过程及设施的致敏物质管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

  1.2企业应对原辅料、中间品、成品、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接触材料及任何新产品开发引入的新成分进行 致敏物质评估,以确定致敏物质存在的可能性,并形成文件化信息。

  1.3企业应识别致敏物质的污染途径,并对整个加工流程可能的致敏物质污染进行风险评估,避免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发生。

  1.4企业应制定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并对控制措施进行确认和验证。

  1.5对于产品设计所包含的致敏物质成分,或在生产中由于交叉接触所引入产品的致敏物质成分,应按照工厂所在国和目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标识。

  2.食品欺诈的预防

  2.1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食品欺诈脆弱性评估程序,包括:

  a)识别潜在的脆弱环节;

  b)制定预防食品欺诈的措施;

  c)根据脆弱性,对措施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2.2企业应收集有关供应链食品欺诈的以往和现行威胁信息,对食品链所有的原辅料进行脆弱性评估,以评估食品欺诈的潜在风险。

  2.3企业应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定文件化的食品欺诈预防计划,针对识别的食品欺诈脆弱环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识别的脆弱环节。

  2.4企业的食品欺诈预防计划应覆盖相关的食品类别,并被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支持。

  2.5企业应对预防措施进行确认和验证,并持续地对食品欺诈预防计划进行评审,至少每年一次。

  二、新版HACCP认证依据的实施

  为确保HACCP认证持续满足要求,请获证客户认真比对《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中致敏源管理和食品欺诈预防的内容,对本企业的程序文件进行更新确认,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如对补充的新要求有任何疑问,可与所在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各公司联系,获取相应技术支持。

  三、HACCP认证依据过渡期安排

  (一)CQC将于即日起正式启动新版HACCP认证依据换版安排。本着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新版HACCP认证依据的审核可结合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实施。

  (二)已建立致敏源管理和食品欺诈预防程序,并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的获证组织,可在下一次年度例行审核(监督或再认证)时按照新版认证依据实施审核。

  (三)未建立相关程序的获证组织,应在下次例行审核(监督或再认证)的3个月前制定相关文件,并予以实施。自2018年10月1日起,所有的HACCP认证审核均按照新版依据实施。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CQC不再颁发旧版认证依据的HACCP认证证书。所有的旧版认证依据的HACCP证书将在2019年10月1日后失效。原有旧版认证依据的HACCP证书应在根据新版依据审核之后,统一换发证书。

          特此通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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