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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证组织及时报告重大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00:00来源:访问次数:841

各获证组织: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的《不予受理认证机构认可申请和暂停、撤销认证机构认可资格有关规定的说明》文件(CNAS-EC-016:2007)的规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认可风险管理的要求,当贵组织发生下列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问题时,需填制《获证组织重大问题报告单》(见附件),并于2日内传递至相关的分支机构。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问题是指:

1. 组织近期发生的重大机构变动,或经营方向改变,或产品结构重大调整、工艺过程重大调整等可能影响体系运行的情况;

2. 认证范围内的产品质量在国家、省级和行业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情况;

3. 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事件;

4. 发生重大顾客投诉。

二、 分支机构联系方式

请登陆网站www.cqc.com.cn→“ 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附件: MSF14-01+获证组织重大问题报告单(2018.3.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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