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税审核是由第三方审核机构独立开展的,对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的核查活动和过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可作为节能服务企业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减免税的依据。
为支持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公告指出: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凡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本公告有关规定的,该项目可享受财税〔2010〕110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审核流程:
企业填写审核申请表——项目符合性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报价——确定审核计划——最终报价确认——签订合同——实施现场审核——编写项目情况确认表——提交。